金屬薄帶反復彎曲試驗機操作規程操作規程
金屬薄帶反復彎曲試驗機操作規程
1、按有關技術條件的規定選擇彎曲圓弧半徑,如技術條件無規定,根據表選擇。應選擇適當的導向槽寬度,使之與試樣有適當的間隙,以保證試樣在槽內的自由運動。
2、試樣必須牢固地夾持在鉗口內并垂直與兩彎曲圓弧軸線所在的水平面,以次作為試樣的起始位置。試驗時,試樣在鉗口內不允許轉動或移位。
3、試驗時應保證試樣緊貼彎曲圓弧。為次可對試樣施加不大于其抗拉強度2%的拉應力,或按有關標準另行規定。
4、彎曲速度應均勻無沖擊、每秒不超過一次。如需要,應降低彎曲速度,以避免因過熱而影響試驗結果。
5、試樣從起始位置向一側彎曲90°,返回到起始位置,作為第一次彎曲;再向另一側彎曲90°,返回到起始位置,為第二次彎曲。依次在同一平面內反復彎曲。試驗必須連續進行,不得中止,直到規定的彎曲次數或試樣折斷為止,或彎曲到試樣產生肉眼可見的起皮、起層、裂紋、裂口時為止。試樣斷裂時的比較后一次彎曲不計。